5月24日,我集团11名员工参加了海淀园工委组织的2011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。根据有关规定,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,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培养教育计划。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,至少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。入党积极分子应及时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,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。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讨论同意,方可列为发展对象。由于集团党员及申请入党人员较多,已有计划在条件具备时,自行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。